1、试验目的
研究试样的光学、热学、力学、化学和电学等待性在高温或低温条件下受到弹跳或恒加速度影响的变化程度.
2、试验条件
2.1 试样夹具应隔热,如果试样安装在减振器上,必须考虑减振器元件的恒温时间.
2.2 在弹跳试验机上做弹跳试验,即条件试验方法57和58时,应将仪器置于运输包装、储存或携带箱内。
3、条件试验
试样各部分温度与试验箱(室〉内的温度差值要在士3C 以内才可以开始试验。对于散热型试样,要求放在恒温箱(室中.在1h之内,试样本身的温度变化不超过1时方可试验.保温程序中的最后1h可以做为暴露周期的最初1h。
4、试验程序
4.1 试样置于试验温度下的暴露时间取决于试样热性能和弹跳或恒加速度所规定的时间.
当试样沿着另一轴线进行弹跳或恒加速度试验时,允许试祥在环境温度和试验温度之间的任意温度值上重新安置,但不得出现凝露、霜或冰.
4.2 试样处于条件试验方法57 和58 情况下的保温时间
承载试样的小型弹跳试验机应妥善地安装在高、低温试验箱(室〉内.如果弹跳试验需要在商、低温试验箱(室)外进行,必须保证试验过程中试样的温度保持在允许温差范围之内.
4.3 试样处于条件试验方法59 或60 情况下的保温时间
高、低温试验箱〈室)内可以不安装加速度离心机.为了保证试验的可靠性,可根据不同条件将固定试样的装置加热到高于试样本身的温度,然后使用恒温器或隔热罩进行保温.在装调和试验的整个过程中,都要保证试样温度变化在公差允许的范围之内.如果有关标准中有其它关于试验箱(室〉外的试样温度变化要求,按有关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