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中规定的户外暴露试验用于评定暴露在日光下的塑料性能。这些试验的结果仅宜用来表示
自然日光气候老化(方法A)、玻璃过滤后日光的气候老化(方法B)、或菲涅耳镜加速日光老化(方法C)
的暴露效果。
暴露给定时间后所得的结果不可以与用相同方法、相同时间的其他暴露结果相比较。
当同一材料在不同时期进行持续几年的暴露时,经过相同暴露间隔后,它们通常具有类似的老化行为。
然而,即使在长期试验中,结果也可能受到试验起始季节的影响当用本标准规定的菲涅耳反射聚能器按照方法C进行暴露试验时,这种现象尤其明显。
方法C中规定的菲涅耳反射聚能器以太阳辐射为紫外光源,用于很多塑料材料的户外加速暴露试验。
然而,某些塑料材料,尤其是对湿气比较敏感的材料,某些性能损失速率可能与户外自然暴露不同。
短期户外暴露试验的结果能够表征相应的户外性能,但不宜用于预测材料长期的老化性能。
暴露时间不足一年的试验,其结果的比较会显示出季节的影响,即使暴露时间超过两年,其结果仍能显示出试验开始时间的季节影响;附录B给出了我国的气候区划分类系统。
需注意所选择的试验方法通常按照将材料暴露在任一特殊气候的最严酷条件下来设计。
因此,宜考虑到在大多数情况下,买际应用中的严酷程度可能小于本标准的规定,并且宜在诠释试验结果时相应地把该情况考虑进去。
例如,与水平面成900的垂直暴露对塑料影响的严酷程度可能大大低于近乎水平的暴露,尤其是热带区域,此区域太阳在高天顶角,辐射最为强烈。
面向两极的样品表面由于接受的太阳辐射较少,其降解的可能性远远小于面向赤道的样品表面。
但是它们可以较长时间保持湿润,这对于易受湿气影响的材料可能是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