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空调机的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性能参照GB4706.32-2004中第30章的规定执行。
2、防锈
对因生锈可能导致空调机不能符合本标准要求的铁质零件,应具有足够的防锈能力。通过下述试验确定其是否合格。将待测部件的样品浸入到相应的溶液中,去掉样品上的所有油脂。然后,将这些样品浸入到温度为20C、含有0氯化铀的溶液中浸泡10min在甩干水滴后,不等水干就将样品放置到温度为20C ,含有饱和湿度的箱体中放置1min
3、电磁兼容性:空调机的电气设备系统产生的电磁干扰,不应超过其预期使用场合允许的水平。设备对电磁干扰应有足够的抗扰能力,以保证电气设备系统在预期使用环境中可以正确运行。对于设备每相输入电流不大于16 A 的及制冷量不大于24.36kW 的空调机,可按GB 4343.1 和GB 17625.1的规定进行检验。对制冷量大于24.36kW 的空调机可按相关规定或供需双方达成的协议进行考核。
4、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a.空调机采用单一电源供电方式。如果需要用其他电源供给电气设备的某些部分(如电子电路) ,这些电源宜取自组成为空调机电气设备一部分的器件(如变压器)。
b.对性连接到固定供电线路的空调机,应允许先将空调机固定,再进行电源线的连接。电源线可以直接连到电源切断开关的电源端子上,或提供一组符合标准规定的电源接线端子,其应允许连接符合规定标称横截面积的固定布线电缆。通过视检,必要时进行适当的连接,确定其是否合格。
c.对采用电源软线及互连软线的空调机及制冷量不大于24.36 kW 的空调机,需增加的测试项目.